根据学校“关于印发《山东医专济南校区学生工作全面竞赛将使用管理办法》的通知”要求,护理系根据系部特点对各班班费的管理提出以下规定:
一、各班建立“民主理财小组”:
护理系各班要组建班级“民主理财小组”,小组人员成员包括辅导员、班级干部、学生代表。班级人数60人之上的班级由5人组成。60人之下的班级由3人组成。“民主理财小组”的职责是:依据学校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,结合班级实际情况,在每一笔班费支出前对办费使用是否合理(标准参照学校要求)进行审查签字。在班费支出后,“民主理财小组”要对班费支出后的单据和发票进行核对并签字入账。每学期“民主理财小组”要向班级同学通报两次班级账务。
二、班费使用要求和程序:
每一笔支出都要有:活动计划、预算报告(包括:物品名称、数量、价格。以及负责人和经手人)、理财小组意见、辅导员签字、系主任签字才能使用班费。支出后要有正规发票,发放奖学金要有发放登记表,个人要有领取人签字。在校内使用班费,不采用现金结算,月末按照审批预算,到结算中心结算。特殊情况无发票,要有收据或者自制凭证,并写明情况,有经手人、负责人和证明人签字,方可入账。超出预算的项目和金额不予报销。预支经费余额及时存入学校结算中心。
三、护理系要对班费支出进行检查和督导:
每学期护理系要对各班账务进行一次审计。时间安排在学期末。毕业班班费的审计安排在每年的4月底。辅导员、班主任要对自己班级班费管理负责。每一笔支出和入账都要有辅导员、班主任、和理财小组人员签字。各班的账本纪录要和发票数目一致。如果遇到班级交接问题,班主任、辅导员必须对班级账目进行交接,而且交接后要有主任、原辅导员、现辅导员签字,然后新任辅导员才能使用班费。
以上管理制度与学校制度冲突时,以学校制度为准。
护理系
2010年9月修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