护理系学生会监督委员会职能

来源: 时间:2017-06-11 点击数:

 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,促进民主化管理的程序,护理系成立“护理系学生会监督委员会”。
一、委员会委员的组成:
   学生会监督委员会委员,由护理系各班班长担任。并民主选出3名负责人。具体名单另附。
二、委员会工作范围:
1、负责对护理系学生会干部,在执行学校规章制度,检查标准上进行监督。
2、负责对护理系学生会干部在日常行为规范、自律等方面进行监督。
3、负责传达本班学生对学生会、学校和系部的意见和建议。
三、对委员会成员的要求:
1、认真负责的履行监督学生会干部的义务。
2、在行使监督权时,必须做到客观、公正,不准营私舞弊。在实施监督权时,不准掺杂个人私利。
3、遇到学干违纪、执行公务有错误的时候,必须将相关证据保留好,直接上报学生管理办公室左老师。
4、对于各班学生对学校、学生会和系部的意见和建议,必须通过民意调查,保证上交的材料真实可靠。
5、如果监督员违纪,将受到处理。
6、以上内容与学校相关内容冲突时,以学校的要求为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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